不动产权证书/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
卫不动产公(2021)01040001号
孔祥洋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卫辉市学院西路六标段7#楼2-302,不动产权证号:20190002468号遗失,现依相关权利人申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位于卫辉市学院西路六标段7#楼2-302,不动产权证号:20190002468号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孔祥洋
2021年1月4日